云南调频市场规则:补偿上限8元/MW,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可参与!
文丨云南能监办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16日,云南能监办发布 《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2023年征求意见稿)》。独立储能电站可作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市场,包含储能装置、储能电站等第三方辅助服务提供者也可作为市场主体。其中明确独立储能电站仅包括电化学储能电站。
根据意见稿,独立储能电站额定功率准入下限为30MW,第三方独立主体调频容量申报值下限为5MW。
云南调频市场补偿分为调频里程补偿、AGC调节容量补偿两种形式。
云南调频市场未中标且未被调用的发电单元AGC调节容量补偿标准按照4元/兆瓦时,中标或因电网安全需要被调用的发电单元AGC调节容量补偿标准按照5元/兆瓦时进行补偿。
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上限8元/兆瓦,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下限3元/兆瓦。市场主体应对所属发电单元调频里程申报价格设置缺省值,若未设置缺省值则默认为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下限。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是0.1元/兆瓦。
独立储能电站不参与云南调频市场补偿费用分摊及AGC考核费用返还;直控型可调节负荷不参与AGC考核费用返还,直控型聚合平台不参与云南调频市场补偿费用分摊,直控型电力用户作为市场化电力用户参与分摊。
云南调频市场补偿费用由发电侧市场主体和市场化电力用户按照分摊系数共同分摊。发电侧市场主体的分摊费用指位于云南电网统一调频控制区内,以“点对网”方式向其他省(区)送电的市场主体,按其当月上网电量的50%在云南缴纳调频市场补偿费用,其实际获得月度调频里程补偿费用和月度AGC调节容量补偿费用按50%计算。
其中,直控型电力用户是指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负荷侧调节资源;直控型聚合平台是指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多个负荷侧调节资源的集中控制平台,具备响应调度指令对聚合范围内各类负荷侧资源进行统一控制和运营的能力,包括直控型负荷聚合商、直控型虚拟电厂等。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 《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2023年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持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深化用户参与的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推动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结合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结算试运行及市场主体反馈情况,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了《云南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于9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办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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